关于办理留学生闫相臣归国落户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留学回国人员审批的规定,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留学回国人员闫相臣符合申报条件,拟调入京。现将闫相臣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人员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电子邮箱:zhouyr@cec.com.cn
联 系 人:周雨娆
联系电话:010-83026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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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留学回国人员审批的规定,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留学回国人员闫相臣符合申报条件,拟调入京。现将闫相臣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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